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宣传片摄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4-FW140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宣传片摄制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为展示企业形象,介绍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和主营业务情况,方便与油田内外合作伙伴交流展示,拟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一部,时长约16--20分钟。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圆整,(小写) 200000 元(含6%增值税以及脚本编写、现场拍摄、配音配乐、后期制作、前往现场的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2.2招标范围:企业宣传片制作,主要包括前期策划、脚本编写、现场拍摄、配音配乐、后期制作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陕西西安市,需前往甘肃庆阳市、庆城县、合水县,陕西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生产现场取景拍摄。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其他人员2人。(须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以上企业宣传片制作业绩。提供:(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项目相关内容);(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
供承诺,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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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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