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JSZG-G2025-0101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7万元/年。报告书编制2.78万元/个,报告表编制1.5万元/个。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采购,总数量暂定50个,其中报告书和报告表各25个,最终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 对采购人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评估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初审。(2)现场踏勘。(3)专家意见咨询。(4)评估报告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第三方技术评估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954号)、《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苏环办【2017】28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评估单位不得从事环评编制工作,即环评单位不得从事环评的评估工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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