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采油二厂2023年度井场、道路等土地复垦施工
招标编号:ZY25-XJY09-GC01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采油二厂2023年度井场、道路等土地复垦施工已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根据2025年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开发部署,在开发生产过程中,白碱滩区、乌尔禾区等辖区临时用地2年后需进行复垦施工,以此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及用地恢复的相关要求。
2.1.2预算金额:13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工程内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复垦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松土、剥离戈壁土层、拆除构筑物(已封井井场基础构筑物拆除)、场地平整、播撒草籽、监护监管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方提供的具体复垦方案。)
2.2.2工程地点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所属油区范围内。
2.2.3招标控制价:以招标计价依据为准。
2.2.4工期要求:2025年完成土地复垦施工、植被恢复及内部验收,2026年6月份取得政府验收意见。
2.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日。
2.2.6标段(标包)划分:是 标段划分数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财务要求
3.4.1连续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申请人必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没出来的,审计的单位出证明,并盖审计单位的章)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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