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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锦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3702
项目名称:锦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一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30835.76
最高限价(元):2130835.76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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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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