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钻探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25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物资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器材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该招标项目包括A24大类消防器材-灭火器 18项。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4名的为中标人。依次分配40%、25%、20%、15%,当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3人,依次分配50%、30%、20%工作量。当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2人及以下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有效投标人投标是否存在竞争的,如不存在否决投标。若存在竞争性则确认1名为中标人。分配100%的工作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若某一中标人暂不能履行供货的,其剩余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此部分工作量需其他中标人完成自身中标工作量后开始执行,当该中标人恢复供货资格后,其被均分的剩余工作量未执行部分由其继续履行。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接受部分或全部新增工作量的,由其签订《工作量确认单》确认可供货数量。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08月31日。
2.4 交货期:按用户要求。
2.5 交货地点:大庆探区,吉林探区,新疆探区,川渝探区,陕晋探区。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投标人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授权代理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消防*器材”或“消防*设备”或“消防*灭火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证书详情”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国家认准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承诺:若招标方在应急演练过程中消耗掉投标人中标工作量20%以内的灭火器,投标人须提供免费充装或同规格同型号免费换装。
3.5投标人须承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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