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车辆修理(装载机、吸尘车、洒水车、重型自卸矸石车、随车吊维修保养)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36-CG-250821075、SXZB-2507229011JNF229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
一、采购条件
本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车辆修理(装载机、吸尘车、洒水车、重型自卸矸石车、随车吊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编号:JNC236-CG-250821075、SXZB-2507229011JNF2290/01),已由太煤化企管字〔2025〕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汾市安泽县唐城镇上庄村,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装载机、吸尘车、洒水车、重型自卸矸石车维修。
2.2 采购范围:装载机大修、吸尘车、洒水车、重型自卸矸石车正常维修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工作日或维修金额达到74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2.4 服务地点: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确保装载机、吸尘车、洒水车、重型自卸矸石车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影响单位工作用车进度。
2、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更换的零部件等以便后续跟踪和查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装载机或吸尘车或洒水车或重型自卸矸石车维修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 其他要求: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7 17:30至2025-08-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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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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