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0101-HSZC-GK-2025007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近期建设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近期建设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C13010000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近期建设规划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售后服务期限一年(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若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发生变化,乙方应对成果予以修改完善,直至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近期建设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本包所有服务项目可由一家单位或联合体承接。如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如下: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均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2、在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金额占比; 3、联合体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在中标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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