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西采XC2025—13号
项目名称:骨科妇儿院区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骨科妇儿院区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电梯 | 电梯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之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骨科妇儿院区电梯采购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68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若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骨科妇儿院区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①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②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在本单位任职;提供人员证书以及2025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