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5023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佛山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所需砂石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为顺德区第一联围综合治理工程的优先实施区域,实施范围为大良街道(不含五沙)、勒流街道东南部及伦教街道顺利围片区共计72.5km²。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城乡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水智慧管控平台建设工程等,共计15个子项,8个网格片区。
2、采购范围:砂石料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中粗砂 |
细度模数 3.7~2.3 |
115939m³ |
|
2 |
石屑 |
2-10mm |
87964m³ |
3 |
碎石 |
10-40mm |
29012m³ |
4 |
块石 |
20-45cm |
43645m³ |
合计 |
276560m³ |
说明:本次采购规格型号、数量仅为暂估算量,供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由于买方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拟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
4、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项目完工供货合同结束,在采购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供货。
5、交货地点: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佛山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6.1中粗砂要求:中粗砂细度模数 3.7~2.3,含泥量≤5%,泥块含量≤2%,石粉含量≤5%,三个指标都是按质量计的百分比。中粗砂中不应含有树根、草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杂物,中粗砂中云母含量小于2.0%,轻物质含量小于 1.0%,硫化物及硫酸盐小于 0.5%,氯化物小于 0.06%,有机物含量合格。中粗砂为天然砂时,坚固性指标质量损失小于10%,为人工砂时单级最大压碎指标小于30%。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kg/m3,孔隙率小于47%。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缝 、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0.10%,其他要求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
6.2石屑要求:颗粒坚硬,不含土块、有机质等杂质。最大颗粒小于10mm级配;含泥量不大于5%,级配良好。材料应粗细掺配,一般粒径控制为:粒径2.5mm以上粗颗粒及2.5mm以下细颗粒各占一半为宜;最大粒径小于10mm,粒径小于2mm的不超过10%,吸水率不大于3%,总压碎值小于30%,其他要求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
6.3碎石要求:碎石颗粒尺寸控制在10-40mm 范围内,其中尺寸为10-20mm 的碎石含量不少于总量的 70%,20-40mm含量控制在30%。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物及垃圾,其他要求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
6.4块石要求:粒径要求 200~450mm,小于200mm块石含量不宜超过20%,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其他要求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
7、质量保证期:预计完工时间为2026年12月,质保期为完工后3个月。
8、付款方式及条件:
8.1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支付货款。
8.2结算方式: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于办理结算后的次月10日前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项目部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结算后第2个月10日前向卖方再支付本期结算款20%。
8.3 卖方必须提供3%及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率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在不含税价不变的基础上,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9、计量方式:以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近1年经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中粗砂细度模数 3.7~2.3、石屑2-10mm)检验合格报告各1份。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2年-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3%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供应商不存在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