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宇通客车框架采购询价公告(2025年8月-2027年8月)
1.询价范围
1.1采购范围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宇通客车框架采购项目,主要用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含代管单位)车辆采购,采购的车辆型号为宇通ZK6116H6Y1|43座、宇通K6907H6Y38座。暂估数量详见采购文件报价清单。
1.2采购要求:
(1)报价为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应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货品价格、物流运输费、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等一切费用,并包含了全部风险费用;
(2)报价人需协助跨区域购置的车辆上牌,车辆保险及临时牌照办理等由采购人自行购买;
(3)报价有效期:90天;
(4)付款方式:车辆交货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指定的合格票据原件后支付货款;
(5)交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双方确定的4S店;
(6)框架采购指双方约定一定时间周期内的货品单价,按实际交货的数量进行结算和付款的物资供应模式。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实际需要,凭双方具体执行合同及框架采购协议有关约定供货。
(7)其它要求详见采购询价文件,报价人请仔细阅读采购询价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报价资料。
1.3合同有效期:
(1)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满2年;如遇合同车辆型号停产而无法供货,则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供货累计三次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3)合同执行期间,锁定合同单价按需供货,采购人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若市场价低于合同价,经双方磋商,按市场价执行;若成交供应商不接受的,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4采购周期及货物交货期
(1)采购/供货周期:根据采购人采购要求,签订“协议执行合同”后予以供货。(2)供货期: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执行单位协商,最终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从协议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交货周期不超过30天。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报价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2.2经营范围应包括汽车新车整车销售资格。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否则不予以采纳。2.3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与报价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业主(用户)证明/合同文件)。2.4质量保证与控制:合同车辆技术性能应与生产厂家的技术性能以及所附的技术性能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5报价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2.6报价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报价;(3)被责令停业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联合体报价;(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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