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5年小车服务FK057
招标编号:ZY25-XJW13-FK057-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塔运司”)是一家提供专业化小车服务的企业,业务范围覆盖塔里木油田探区。为做好小车服务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小车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 1500万元(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塔里木区域。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招标范围:小车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最高限价:
序号 |
车型 |
车辆使用年限 |
排量(L) |
计费单位 |
最高限额 (含税,元) |
投标报价 (整体下浮率) |
1 |
皮卡车 |
车龄0-8年 |
1.8T |
元/公里 |
2.103 |
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须以0.1%的整倍数报价) |
2 |
小轿车 |
车龄0-8年 |
1.8T-2.0T |
元/公里 |
2.648 |
|
3 |
商务 |
车龄0-8年 |
1.998 |
元/公里 |
2.648 |
|
4 |
尼桑途乐4.0 |
车龄0-8年 |
4.0 |
元/公里 |
3.44 |
|
5 |
丰田霸道400 |
车龄0-8年 |
4.0 |
元/公里 |
3.662 |
|
6 |
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 |
车龄0-8年 |
4.5 |
元/公里 |
3.662 |
|
7 |
丰田陆地巡洋舰4600 |
车龄0-8年 |
4.6 |
元/公里 |
4.85 |
|
8 |
丰田陆地巡洋舰4700 |
车龄0-8年 |
4.7 |
元/公里 |
4.85 |
|
9 |
丰田陆地巡洋舰5700 |
车龄0-8年 |
5.7 |
元/公里 |
4.85 |
|
10 |
丰田揽驰酷路泽3500 |
车龄0-8年 |
3.5TT |
元/公里 |
4.85 |
|
11 |
尼桑途乐5.6 |
车龄0-8年 |
5.6T |
元/公里 |
4.274 |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查询截图。
3.1.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5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小车服务或小车驾驶员外包服务业绩不少于 1 项,业绩由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发票清单构成。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发票清单包含:项目内容、发票号、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合计值、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与发票查询截图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发票模糊不清或业绩不符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 设备情况:投标人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能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车辆,提供承诺函。其中投标人车辆要求需满足:具有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检验在有效期。
3.5 信誉要求:
3.5.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5.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5.3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5.4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或服务生产企业列为禁止发生业务的服务商,提供书面承诺。
3.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服务质量问题、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安装信息化设备接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管理系统,提供承诺。
3.8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标准
(1)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各企业、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2)投标人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的调配和指挥。服务商接到生产作业计划后,30分钟内须进行服务运力确认,并按派车单中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使用单位生产任务。
(3)投标人须按照使用单位要求提供安全、优质的小车服务,服从使用单位的调派,严格执行使用单位指定的时间、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保证按时按点、安全运行。
(4)投标人在出车前,应保持车厢内部整洁、卫生、干净、无异味,车辆完好无安全隐患,各项装置完备、安全有效,具备安全行驶条件。
(5)行车过程中,应按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定行车。
(6)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备服务车辆,不得擅自将服务车辆调回,因服务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报停,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服务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7)应当向乘车人员告知安全运输注意事项,并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8)投标人对运输服务过程中使用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责任事故造成乘车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先向乘车人员赔偿再向第三方追偿。
(9)投标人应对车辆进行管理,对乘车人进行核查。发现危险品、非用车单位人员乘车,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汇报。
(10)在服务期间,投标人单位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环保等风险及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但涉及使用单位违规派车、违规指挥等情况的除外。
(11)投标人确保安全行驶,无事故,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减少损失。
2. 服务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运输服务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和甲方对服务车辆的相关要求,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8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小车运输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人数相符。
(2)服务车辆应当按甲方或政府部门的要求配备车辆定位功能装置,车辆安装的监控系统应当能与甲方监控平台的要求和标准相兼容,车辆定位功能装置安装及运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防护用品等应急处置器材。
(4)投标人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
3. 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驾驶执照,且其驾驶车辆属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保证车辆及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中标人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4. 应急处置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2)投标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为车辆、从业人员投保。
(3)投标人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物资配备标准》、《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标准,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纳入昆仑物流监控管理的车辆监控终端,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并纳入公司统一监控。应当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监管。
(4)投标人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5)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 其他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签订服务合同前,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车上司机责任险50万/座、车上乘客责任险50万/座。
(2)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须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如无法达到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10000元/月。
(3)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如无法达到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10000元/月。
(4)投标人负责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服务商承担处罚。
(5)投标人在生产区域接送人员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6)因投标人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油田公司HSE合同的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8)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都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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