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0101-RBXA-GK-20250001
项目名称:新建医养中心影像科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67,47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67,47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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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新建医养中心影像科医疗设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767,475.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分类: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书面声明; ③本项目所采购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1)供应商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要求提供除第一年全保外,另提供2年原厂技术保修。(提供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