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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912合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环巢湖(烔炀)至肥西(丰乐)段和G0323济合高速高塘枢纽至肥东(杨店)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单位招标[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AFFFN01850

项目名称:G9912合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南环巢湖(烔炀)至肥西(丰乐)段和G0323济合高速高塘枢纽至肥东(杨店)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单位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现更正如下:     

原评分标准

更正后评分标准

供应商业绩

1.自2024年1月1日(以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或审核文件出具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2.自2024年1月1日(以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或审核文件出具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咨询服务业绩,且该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内容包含水下隧道,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本项满分15分。

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特许经营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扫描件。

(3)业绩材料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建设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予以明确说明。

2.供应商所附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应包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

3.同一业绩只计分一次;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不重复计分。

4.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1.自2020年1月1日(以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或审核文件出具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5分。

注:本项满分15分。

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特许经营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扫描件。

(3)业绩材料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建设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予以明确说明。

2.供应商所附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应包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

3.同一业绩只计分一次;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不重复计分。

4.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数需大于50%。

供应商奖项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的公路工程咨询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国家级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6分。

注:1.奖项、荣誉以政府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相关奖项、荣誉不予认可。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得分标准计一次得分。

(5)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奖项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的公路工程咨询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国家级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5分。

注:1.奖项、荣誉以政府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相关奖项、荣誉不予认可。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得分标准计一次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4年1月1日(以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或审核文件出具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15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特许经营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扫描件。

(3)业绩合同或特许经营咨询服务中标(成交)通知书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且能体现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项目负责人或咨询专业项目负责人岗位,如无法体现,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之一:

①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该业绩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招标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注明网站网址)。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项目负责人真实性的权利。

(4)业绩材料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建设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予以明确说明。

2.供应商所附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应包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

3.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要求不重复计分。

4.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或审核文件出具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15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特许经营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扫描件。

(3)业绩合同或特许经营咨询服务中标(成交)通知书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且能体现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项目负责人或咨询专业项目负责人岗位,如无法体现,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之一:

①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该业绩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招标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注明网站网址)。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项目负责人真实性的权利。

(4)业绩材料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建设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予以明确说明。

2.供应商所附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应包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

3.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要求不重复计分。

对本项目的理解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等内容。

(1)对本项目理解准确,服务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3分;

(2)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服务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2.5分;

(3)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服务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2分;

(4)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得0分。

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等内容。

(1)对本项目理解准确,服务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分;

(2)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服务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服务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2分;

(4)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得0分。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8月12日14:00;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8日17:00。

更正日期:2025年8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里面评分项“供应商业绩”的小注第1条第(2)款(详见文件第29页)要求提供:“特许经营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小注第1条第(2)款(详见文件第29页)要求提供:“特许经营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特许经营方案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扫描件。”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各地行业习惯和历史经验做法不同,对于“特许经营者”的称谓有所不同。部分地方将“特许经营者”招标习惯称之为“投资人”或“社会投资人”或“社会资本方”招标。如投标文件提供了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文件且文件中明确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而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投资人”或“社会投资人”或“社会资本方”中标通知书的,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望明确。

答: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特许经营者”或“投资人”或“社会投资人”或“社会资本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予以认可。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3)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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