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ZFCG-CL-2025-0058;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5000202502000073; 项目名称:昌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第十五期); 预算金额:130.2万元(其中A标包65.1万元;B标包65.1万元); 最高限价:217元/吨;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视同中小企业的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中需载明污泥处理工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如烟气、飞灰、废水),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环保等要求)和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及批复文件(投标人若为砖厂的,其环评文件中必须明确包含“污泥处置”或“污泥作为制砖原料”等内容)并具备污泥贮存防渗漏场地,且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投标人。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