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PXGJ-G2025-0096 项目名称:无锡市中医医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995.8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27.0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无锡市中医医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主要包括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配送、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达到考核标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投标; 6.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是,供应商在中标后须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提供成立之后被授权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