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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站前区“环保管家”四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聘请站前区“环保管家”四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2-00797
项目名称:聘请站前区“环保管家”四期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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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各项污染源的巡查与管控,更科学地对重污染天气做出应对,确保能够完成好各项督察整改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确保各项指标不出现反弹及波动,继续深入实施“环保管家”服务十分必要。

一、服务内容

1、项目目标

站前区面临环境空气质量到2025年需要稳定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的改善压力,需要在散煤、扬尘、各类焚烧以及餐饮油烟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以上问题对站前区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阻碍,也不利于低碳绿色经济发展,因此解决上述环保问题和确保站前区大庆路和三高中两个国控站点空气质量数据不恶化,完成上级绩效考核指标(因天气原因或非站前区自身原因造成除外)以及负责站前区两个国控站点大气污染防控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季度排名中处于靠前位置,努力实现绩效、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等各项考核排名位居前两名(因天气原因或非站前区自身原因造成除外)。竭力避免站前区因大气污染防控问题被国家和省市追究主体责任,这是本次项目的核心目标。

二、服务内容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管控

(1)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深度解析与综合研判

每日对两个国控站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分析,要求及时完成数据汇总、异常数据上报工作。结合当日气象数据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常态化深度解析与综合研判,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精准决策支持。向街道、住建局、城管执法中心等部门下发管控建议,并协助各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2)管控建议及报告编制

①通过对实时数据、历史数据、重点区域排名变化等进行分析,得到空气质量指标降低完成情况以及排名变化情况。

②编制日管控建议、空气质量月报、半年报、年报、月通报、季度空气质量报告,全年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到月。

(3)洒水降尘

根据每日管控建议,调度相关责任部门利用洒水车分别对大庆路和三高中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为降低臭氧污染天数,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保障措施。

(4)臭氧及细颗粒物管控

结合数据分析结果和区域实际情况,制定臭氧及细颗粒物管控专项方案,明确管控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及时发布臭氧污染预警信息,在臭氧、细颗粒物高值时进行调度,主要针对工业源、生活源、面源开展管控。

(5)挥发性有机物管控

对编制“一厂一策”的重点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情况帮扶检查,对臭氧进行管控,实行精准施治,最大限度保证优良天达标率。

6)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建议

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出相应管控建议指导方案、污染防控预警建议指导方案,实现污染源排放的科学管控,科学防治。

(7)实施调度

①围绕两个国控站点规划巡查路线,对工业集中区、建筑工地密集区、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关注。?

②对以往环境监测数据及巡查记录进行分析,精准识别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对于频繁出现问题的地点,应增加巡查频率与力度,且在规划巡查路线时予以优先安排。?

③当巡查人员现场发现问题后,须立即向调度负责人反馈,由调度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度,据此建立大气问题台账,详细记录问题情况及整改结果。

(8)专业巡查

①日常巡查服务:现场巡查人员,发现污染事件,须赶到现场处理,并提交污染事件报告,及时通知到各个网格管理人员。针对系统推送的异常报警信息,投标人派遣现场巡查人员利用便携式监测设备等,对报警点位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染来源进行定位,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上报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对污染事件进行处理,降低其对周边环境影响。

②专项巡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利用监测数据,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分析,查找数据规律,对辖区内的污染源等开展专项排查行动。

对散煤燃烧、露天烧烤、秸秆焚烧、不文明祭祀等各类焚烧行为以及扬尘污染等进行巡查管控,避免PM2.5持续恶化。配备专业的走航设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不同时节环境污染特征对重点区域进行大气走航,实时监测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臭氧、一氧化碳、VOCs,7种污染物,全年走航次数不少于24次(提供走航监测分析报告)。

2、环保督察及销号

(1)迎检准备阶段服务

对辖区内的环保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迎检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全面梳理与环保工作相关的各类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且符合环保督察要求。派遣专业人员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2)督察期间服务

在督察期间,安排专业人员协助站前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以下工作:

①对站前区涉及的各类环保督察案件答复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与跟进;

②与各承办部门沟通,收集并汇总办理情况相关材料;

③及时协调各部门,完成督察组调阅资料和数据的上报工作。

(3)问题销号阶段服务

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按照环保督察的要求,准备销号申请材料,及时将销号申请材料报送相关部门,跟踪销号进度,确保问题顺利销号。

3、设施维护服务与其他服务

(1)空气站、水站维护

对站前区空气站、辽河公园水站基础设施进行维护。

(2)理论中心组学习培训

聘请业内专家为区理论中心组提供专业的培训,助力区委、区政府完成每年的学习任务。

(3)其他咨询服务(环统、总量、入驻项目筛查、方案编制等)

①协助开展站前区年度环境统计的审核上报,具体填报系统的操作指导;

②协助站前区总量减排系统的上报,具体填报系统的操作指导;

③对站前区招商项目进行准入审核把关;

④协助站前区编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方案;

⑤招商引资项目选址及相关环保政策要求;

⑥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更新、现场核查;

⑦组织全区生态环保相关会议;

⑧项目组协助营口市站前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在保证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服务周期:12个月

四、服务成果

1、《站前区环保管家服务月报、半年报、年报》,其中月报12份、半年报1份、年报1份,月通报12份,季度空气质量报告4份,合计30份。

2、站前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日管控建议不少于365份。

3、站前区大气问题巡查及整改台账记录1份。

4、环保督察相关报表、总结等材料,具备销号的案件提供销号档案。

5、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企业现场核查表;

6、理论中心组培训PPT。

7、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方案。

8、臭氧管控方案。

9、站前区涉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台账。

五、人员、车辆及硬件设施保障

人员: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调度推送人员1名、数据分析人员1名、现场巡查人员至少2人。


人员 数量 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 1 负责对项目日常管理以及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配合政府组织并参加大气污染防治研判及专家讨论等会议,并调度相关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负责人 1 结合空气站、在线污染源、网格化监测、气象等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分析及研判,提出环境管控建议并提供相应专用报告;对重点行业督察整治分析,提出相应的管控建议专项报告。
调度推送人员 1 根据环境分析人员发送的污染问题管控建议,及时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责任人、网格化负责人。根据现场反馈的问题信息,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如不达标,继续推送整改。
数据分析人员 1 对大气环境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动态跟踪,精准捕捉数据变化趋势,为项目决策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撑;承担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类周期性报告的撰写工作,把控数据质量与报告规范性;负责统筹季度考核排名工作,进行数据核算与排名统计。
巡查人员 2 完成日常及特殊污染事件巡查任务,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提交巡查报告。

车辆:配备巡查车辆2台。

注:应急管控期间需确保车辆3台(含)以上,现场巡查人员6人(含)以上

其他基本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

1.电脑至少6台,包括办公室电脑5台,笔记本电脑1台;

2.灵嗅走航设备至少1台、无人机至少1台;

3.日常办公用品供应(打印机、打印纸、档案袋等文件档案用品、桌面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用品)

六、考核办法与验收

为提高站前区环境质量管控水平,提升实时监控、精准排查、精细化管控能力,保障咨询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环境科技合作项目管控工作取得实效,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现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单位与考核对象

考核单位为营口市站前生态环境分局,考核对象为“站前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中标单位,由营口市站前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条 总体考核目标及内容

根据技术团队对站前区的环境情况特点整理分析,推行区空气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办法和区直相关部门工作调度制度;实现全天候常态化应急与调度管控,最终达到站前区空气质量不恶化的目标。推动站前区大庆路和三高中两个国控站点空气质量数据稳定向好,有效降低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与过往同期相比实现减少(因天气因素或非站前区自身因素导致的情况除外),完成上级绩效考核指标。全面负责站前区两个国控站点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避免在季度排名中处于后两位,争取在绩效、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等各项考核中进入前两名。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避免站前区因大气污染防控问题被国家和省市追究主体责任。

第三条 考评验收

项目服务采取年度考核方式,服务期满后进行考核。以2025年站前区全区及大庆路站点PM2.5年度平均浓度为考核依据,其中站前区考核标准为34微克/立方米,大庆路站点考核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具体考核情况及评级如下:

1、若站前区全区与大庆路站点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考核标准,则考核评级为“优秀”,全额拨付全年项目款;

2、若站前区全区与大庆路站点PM2.5平均浓度中的一项达到考核标准、另一项未达到,但已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则考核评级为“合格”,扣除项目款的10%;

3、若站前区全区与大庆路站点PM2.5平均浓度均未达到考核标准,则考核评级为“不合格”,扣除项目款的20%;

4、若考核评级结果为“优秀”,则考核单位可经综合评估后决定次年是否续签合同。

本办法由营口市站前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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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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