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15-FW1210-01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按照四川石化公司检维修业务一体化外包的管理模式,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承担的方式,取得良好安全及经济效益。本招标项目,是以驻厂方式,对承担四川石化公司全厂范围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 3 年期工作单位的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四川石化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含四川石化所有工艺装置、储运及公用工程系统(包括合同期内新增改扩建装置所增加的转动设备)转动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
(1)在线监测诊断分析:对所有有线和无线监测的设备驻场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测预警分析,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定期出具状态监测工作周报、月报、年报,根据设备异常情况,结合无线、离线精密检测等监测分析手段,及时出具故障诊断报告、设备检维修建议;根据需要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远程会诊。公司有线监测设备(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高危关键机泵、造粒机)共计107台;无线监测设备2179台(含电机)。
(2)离线数据采集及监测诊断分析:对所有转动设备(含电机,23台A类关键机组及造粒机、373台B类设备、3638台机泵以及其他动设备)定期进行离线频谱数据采集及监测诊断分析,定期出具离线检测工作周报、月报、年报;对存在故障征兆、运行状态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监测诊断、重点跟踪,在设备故障劣化之前出具分析诊断报告和检维修建议。设备离线监测的周期为:
a. 常规监测:已安装在线监测的设备,每半年离线检测1次;未安装在线监测的设备、18台B类独生子设备,每1月离线检测1次。
b. 设备报警或异常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适当增加设备监测频率。紧急情况,在接到通知后,驻场人员要15分钟内达到现场复测分析。刚发现异常或报警后,检测频次调整为每天不少于1次,观察一周无恶化现象后,C区平稳运行设备调整为每周不少于1次,D区平稳运行调整为每周不少于2次。
(3)润滑油油液监测分析:对全厂所有A类及独生子B类转动设备进行每月1次铁谱定性、定量分析,并定期出具设备油液检测工作月报、年报,提出检维修建议;如其它设备如出现异常,招标人可根据设备运行状态需要,临时新增铁谱分析。
(4)对四川石化现有2套动设备监测平台、在线、离线状态监测系统的软、硬件进行巡检、维护、检修,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定期出具月度监测系统维护报告、年度系统整体性能评估报告。软硬件发生故障,立即到厂处理,及时恢复功能。中标单位对系统维护存在困难,应及时邀请系统厂家远程支持或现场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5)中标单位按照甲方要求,将监测系统相关数据通讯至四川石化公司数据湖,实现数据共享;结合甲方需求,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同时接入其他状态监测系统、电子巡检系统等振动、工艺数据,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6)对监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全程跟踪设备检维修情况并对维修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将检维修结果及时录入到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平台的案例库系统中备案,作为以后分析诊断参考。
(7)现场动平衡:对振动超标的转动设备,按甲方安排进行现场动平衡技术支持(现场动平衡所需仪器由甲方无偿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90.5万元(含6%增值税),合同期共三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维保期内新增设备设施或监测系统软硬件,致使服务范围增加,合同价格不变,均在服务范围内。
2.5 服务地点:彭州市。
2.6 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起 至 2028年9月30日止。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2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按实际最多有效投标人数推荐,若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有效投标人仅为1家的,否决所有投标),并标明排序。
(2)如果出现最高总分并列的情况,则比较商务得分,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即商务得分最高者排前;若商务得分再出现并列时则以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即技术得分最高者排前。
(3)一般情况下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招标人将综合考虑资质、履约能力、业绩、安全、成本等因素后向最宜于授标的投标人授标。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投标人中标,也不具有对不中标人解释之义务。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离心压缩机组、往复压缩机组、机泵在线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能力,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涵盖炼油化工企业离心压缩机组、往复压缩机组、机泵在线及离线状态监测与现场故障诊断服务业绩相关合同均至少一项(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付款发票扫描件),须明确写明以上范围。
*4、投标人须具备“在线监测平台”或“在线监测与离线监测系统”的硬软件维护经验;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可以是部分发票,但至少提供一份)扫描件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并在维保服务方案逐一响应以下技术要求:1、自带满足监测与诊断工作所需的相关办公设备、监测仪器、工具等,自带离线监测频谱仪器终端须满足接入现有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实现集成管理,所涉及到的各相关方所有接口费用均含于投标报价中。 2、当动设备监测平台、在线、离线状态监测系统的软硬件发生故障,维护困难,应及时邀请系统厂家远程支持或现场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3、按照甲方要求,将监测系统相关数据通讯至四川石化公司数据湖,实现数据共享。4、结合甲方需求,定期对监测系统功能进行适应性升级。5、同意将状态监测系统、电子巡检系统等振动、工艺数据接入甲方指定系统或平台,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6、对振动超标的转动设备,按甲方安排进行现场动平衡技术支持,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6、投标人需承诺:为了保证状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乙方对状态监测系统维护所需硬件进行适当储备,库存量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5.5.6监测系统备件库存”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保证所有维护和检修工作独立按期完成,若因技术等原因无法完成的,自行外聘技术支持,费用自理;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完成与原服务商交接,包括人员入厂、技能鉴定、培训、机具配置、基地设置、现场交接等工作。
*7、投标人须满足服务队伍现场配置最低人数及人员素质要求,需提供维保服务方案和拟派本项目人员组织机构,并附人员资格审查表,需提供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服务人员至少13人(不含远程诊断专家1人),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人员资质情况 |
1 |
现场故障诊断专家 |
不少于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及以上大型机组现场监测诊断工作经验 |
2 |
现场监测分析工程师(含2名专、兼职油液监测分析工程师) |
不少于5 |
现场监测分析工程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均具有5年及以上炼化装置动设备状态监测工作经验。专、兼职油液监测分析工程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均具有3年及以上油液监测分析工作经验。 |
3 |
现场系统维护工程师 |
不少于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系统维护经验;具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分析能力 |
4 |
现场离线监测工程师(含1名专、兼职安全员) |
不少于6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炼化厂工作经验 |
5 |
远程诊断专家 |
不少于1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15年及以上大型机组现场监测诊断工作经验 |
合计 |
现场不少于13人+远程诊断专家1人 |
需提供以上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有效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具体形式不限),如上述岗位人员经招标人实际评估无法胜任工作,中标人需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
*8、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且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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