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检研院2025-2026年油田各单位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33-FK029-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现有人员不足、设备欠缺,需要引入一家自带设备的检测服务队伍,并根据招标人安排开展油田各单位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
1.实验室检测:中标人在其指定实验室接收样品,完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包括电子版)。
2.现场检测:中标人前往招标人指定现场完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包括电子版)。中标人自行组织现场检测所需的人员、检测仪器及工具、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车辆等,并承担人员食宿费、人员交通费以外的费用。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1)实验室检测,主要工作地点为中标人指定实验室;(2)现场检测,主要工作地点为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市等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1.2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2)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扫描件(不含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3.2人员要求:本项目联系人1人,具备二级注册计量师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1)项目联系人的注册计量师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为本项目联系人连续交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202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止。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计量检测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及一份发票或结算单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对应的一份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4设备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设备至少须满足《标准装置(设备)一览表》要求。
标准装置(设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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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准确的等级 |
数量 |
用途 |
备注 |
01 |
标准表法空气流量标准装置 |
Urel=0.33%,k=2 |
1 |
检定校准 |
/ |
02 |
静态质量法水流量标准装置 |
Urel=0.05%,k=2 |
1 |
检定校准 |
/ |
03 |
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 |
Urel=0.15%,k=2 |
1 |
检定校准 |
/ |
04 |
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
0.5级 |
2 |
检定校准 |
/ |
05 |
二等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 |
二等 |
2 |
检定校准 |
/ |
06 |
恒温油槽 |
U=0.008℃,k=2 |
1 |
检定校准 |
/ |
07 |
甲醛气体检测仪检定装置 |
Urel=10%,k=2 |
1 |
检定校准 |
/ |
08 |
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二级标准物质 |
根据实际需求 |
检定校准 |
/ |
09 |
标准砝码 |
准确度等级:E2等级 |
根据实际需求 |
检定校准 |
/ |
10 |
一等标准密度计 |
一等测量范围:(650~2000)kg/m3 |
根据实际需求 |
检定校准 |
/ |
11 |
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综合校验装置 |
MPE:±1.0% |
2 |
检定校准 |
/ |
12 |
过程校验仪 |
MPE:±0.02%rd |
1 |
检定校准 |
/ |
13 |
压力控制器 |
0.01级 |
2 |
检定校准 |
/ |
14 |
高精度恒温槽 |
U=0.008℃,k=2 |
1 |
检定校准 |
/ |
15 |
数字多用表校准装置 |
MPE: |
1 |
检定校准 |
/ |
16 |
多功能标准源校准装置 |
MPE:DCV:±(2.7~5.2)10-6 |
1 |
检定校准 |
/ |
17 |
继电保护测试仪检定装置 |
0.02级 |
1 |
检定校准 |
/ |
18 |
活塞式压力计 |
0.01级 |
1 |
检定校准 |
/ |
19 |
智能精密油槽 |
U=0.008℃,k=2 |
1 |
检定校准 |
/ |
20 |
智能低温槽 |
U=0.008℃,k=2 |
1 |
检定校准 |
/ |
21 |
恒温槽 |
U=0.008℃,k=2 |
1 |
检定校准 |
/ |
22 |
温湿度检定装置 |
U=(0.6~1.6)%RH,k=2 |
1 |
检定校准 |
/ |
3.4.2 就拟投入设备,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
经投标人应保障实验正常所需的实验耗材并承担自带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零配件,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资料提供形式:(1)拟投入设备清单;(2)承诺书,承诺拟投入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3.6.1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6.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7禁止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3.7.2投标人在“*”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7.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3.7.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市场业务工作平台”三商黑名单、黄名单管理期限内;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塔里木油田市场业务工作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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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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