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231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安保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296.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2.6万元/年,三年为2197.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医院东区和西区提供保安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三年服务期限完毕后将重新招标。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签署下一年度合同并重新招标。(投标人必须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官方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1.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3.1.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2.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非江苏省内的投标人,则须另外提供在扬州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如被确定为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在扬州市公安机关完成备案,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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