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ITC-G250312358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1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用车租赁服务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招标采购培训用车租赁服务,用于学员接送、培训现场教学及师资通勤保障等,需多规格车辆(含多级别小轿车/商务车/中巴/大巴等),要求快速响应、车况良好、供应商资质合规。
350
注:
1)投标人须对整个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评标、授标以整个包为单位。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所附附件(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三年。(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且考核合格后经过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书面合同,每次续约期限为壹年,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供应商须具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车客运)及对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必须满足本项目营运线路要求。即,北京十个远郊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外加天津,河北廊坊,雄安新区,河北承德);3) 提供近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交管部门出具);4) 具有省际及以上包车资质。5)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6)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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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