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GNSG2-XJ-2025-21
公司:
因工程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2标段项目经理部拟采购一批锚杆(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砂浆锚杆 |
HRB400级 Φ22×5m 含锚固头、托板、螺帽等配套材料 |
TB/T 3356-2021 |
米 |
8870 |
广州番禺 |
|
2 |
涨壳式注浆预应力锁脚锚杆 |
G-YJKM-Φ25×6m,含锚固头、托板、螺帽等配套材料 |
TB/T 3356-2021 |
米 |
2598 |
广州番禺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①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②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到货物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③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以及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如技术交底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④乙方提供的物资,不允许有与设计不相符的附属产品或蓄意增添与该物资不相关的附属件,如有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⑤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⑦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将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乙方生产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砂浆锚杆和涨壳式注浆预应力锁脚锚杆必须符合《铁路隧道锚杆》《TB/T 3356-2021》的相关要求,钢制涨壳锚固头应符合《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2009)中规定的ZG310-570及以上牌号,若图纸提供设计标准小于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已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要求执行。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7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广州番禺石壁街道陈头岗村口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60%货款,4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6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5%货款,剩余货款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12个月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乙方保证锚杆满足现场随机抽检,不接受提供样品检测,检测出现任何指标不满足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作,若不满足检测要求被纳入铁路相关警示名录及发生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赔偿由乙方承担,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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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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