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地上管理用房(枢纽综合楼)工程外幕墙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幕墙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杨坨地区,枢纽综合楼位于城际车站西端上部,地上五层,地下四层(城际车站)建筑总高度23.30米,地上结构型式为钢管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柱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框架梁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楼板采用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地上主要功能为运营管理配套用房,地下主要功能为城际车站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270.00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00.00m,地下建筑面积0m
2.2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地上管理用房(枢纽综合楼)工程-外幕墙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技术要求、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规范编制施工方案等,完成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外幕墙工程等招标范围内一切工作。提供原始资料8套及完成资料归档、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专业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原件备查。
(7)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8)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方批准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中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及因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发生的费用变化。
(9)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北京市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10)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地上管理用房(枢纽综合楼)工程-外幕墙工程相关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完成资料归档(做法详见招标图纸、附件《投标报价清单》及技术要求)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2)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合理低价中标。
(14)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5)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16)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本项目预算:不含税12354316.1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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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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