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项目为援加蓬参议院大厦修缮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政府援外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会议系统、网络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采购,招采编号为CCECC-ZBB2025-264-WG034。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援加蓬参议院大厦修缮项目
(2)建设性质:既有建筑修缮
(3)建设地点:加蓬首都利伯维尔邦戈大道
(4)建设用地面积:44075㎡
(5)总建筑面积: 10524㎡(其中参议院大厦9872㎡、设备用房652㎡)
(6)建筑层数:参议院大厦5层、设备用房1层/地下1层
(7)建筑分类:多层公共建筑
(8)结构形式:既有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9)抗震设防烈度:6度(0.05g)
(10)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11)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12)抗震设防烈度:6度(0.05g)
13)气候特点:当地为热带雨林气候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只有1个包件。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2.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2.3质量保证: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2.4生产能力: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2020年-2024年)投标产品援外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2.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人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2.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一级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一级代理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代理商和其代理的生产商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
(3)最终确定中标后,中标人需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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