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028
项目名称:示范中医医院建设(第二批)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15天内完成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医院信息系统接口对接、硬件部分除外),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软件系统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7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项目总周期75天,供应商应在75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15天内完成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医院信息系统接口对接部分除外),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软件系统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7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项目总周期75天,供应商应在75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15天内完成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医院信息系统接口对接、硬件部分除外),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软件系统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7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项目总周期75天,供应商应在75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1)针对滚筒式血压仪: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针对滚筒式血压仪: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针对滚筒式血压仪:供应商所投滚筒式血压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