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桩、脚手架、模板、预制楼板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1104-JC-2025-130
1.招标条件
1.1新建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洪山区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管桩、脚手架、模板、预制楼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光霞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阜南县东部,路线起点桩号K0+356,终点桩号K3+055,全长2.699km,其中特大桥1座全长2274.8m,桥梁两端接线424.2m。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时速为4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中主桥采用(65+110+65)m三跨变截面连续梁桥,桥宽9.0m,引桥采用25m、35m预制小箱梁,桥宽9.0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5、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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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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