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5]xmth[GK]2025001
项目名称:东孚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2,000.00元
采购包1(东孚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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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080100-行业规划服务 | 东孚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否 | 采购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基础情况调查、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权属调整方案和数据库等成果。 | 2,652,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也可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该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允许除方案编制工作外非关键性部分内容以分包形式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投标总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投标总额的18%。
(3)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若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4)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