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255
项目名称:德阳市民康福利中心设施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应的经营该产品的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3)等离子移动消毒机、紫外线移动消毒车、挂式消毒机属于消毒产品,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