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2025GZ027C08
项目名称:“美丽全运”大气污染源管控决策技术支撑对外委托服务采购(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美丽全运”大气污染源管控决策技术支撑对外委托服务采购(第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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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协助开展污染源治理设施、监控手段现场调查评估和废气排放监测工作,以及基于交通流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计算工作,分析重点领域治理水平和监管手段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推动有效落实,为相关污染源赛事期间污染减排措施的有效落实提供抓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美丽全运”大气污染源管控决策技术支撑对外委托服务采购(第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4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28%给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中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须为中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注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美丽全运”大气污染源管控决策技术支撑对外委托服务采购(第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2)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依据《投标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