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2025-016
项目名称:清涧县天然气门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84,994.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县天然气门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684,994.9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84,994.9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机械设备 | 门站工艺设备,门站、母站设备安装 及配套设施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684,994.9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天然气门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天然气门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2024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压力管道安装GC1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企业为其已缴纳的近半年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无不良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7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7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9)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