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81]ZJSX[GK]2025001-1
项目名称:龙海区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等路段隐患整治项目(信号灯、电警、监控)情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龙海区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等路段隐患整治项目(信号灯、电警、监控)情况(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 | 龙海区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等路段隐患整治项目(信号灯、电警、监控)情况 | 1(项) | 否 |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推进道路隐患三级排查工作,结合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科技治超联合执法工作需要及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重点攻坚项目工作要求,我队现需要对龙海区第一中学(旧校区)、龙海区第三中学、浮宫大桥路口辅道、228国道港尾镇卓岐路口辅道、科技治超卡口辅道等路段进行提升改造,建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电子设备 及完善相关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共需投入资金约人民币200万元(包括项目的设计、预算、预算审核、招标代理、监理等相关费用) | 2,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