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冀兴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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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招标-2025-12 | |||||||||||
2、项目名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冀兴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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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规模:冀兴路(胡韦线-青年路)新建DN1500-DN600雨水管道3.964公里;新建排水箱涵1.589公里,渠道断面BxH=2.4x1.5米- 2.0x1.2米;改造DN400-DN500排水管道1.680公里;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规模5000m3/d);新建胡韦排(冀兴路-敦孟排)660米,河道断面为下开口x上开口x深度=1.5x5.0x2.5 米。 5.2招标范围: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冀兴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5.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成果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审批,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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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即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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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