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01-2025-01660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江门市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45,80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保险服务(蓬江区+鹤山市)):
采购包预算金额:5,521,24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保险服务(蓬江区+鹤山市)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21,242.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采购包2(保险服务(台山市+恩平市)):
采购包预算金额:5,078,95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保险服务 | 保险服务(台山市+恩平市)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78,952.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采购包3(保险服务(开平市+江海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4,433,1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保险服务 | 保险服务(开平市+江海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33,16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采购包4(保险服务(市直+新会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4,412,44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保险服务 | 保险服务(市直+新会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12,448.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2,包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包1,包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保险服务(蓬江区+鹤山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是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等]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经营责任保险业务;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2(保险服务(台山市+恩平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是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等]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经营责任保险业务;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3(保险服务(开平市+江海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是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等]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经营责任保险业务;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4(保险服务(市直+新会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是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等]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经营责任保险业务;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