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388)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安电厂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新能源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完成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新能源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分析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整域风光资源及电网架构情况(用于接入容量及消纳分析),根据南皮县、盐山县、青县土地三调、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保规划、基本草原等相关数据进行发电项目规划及选址。
(2)与政府部门对接,提供三县县域三调图,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选择可建风场区域。完成发电设备选型、布置及发电量评估。
(3)完成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新能源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规划方案编制内容及深度除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参照华能集团、有关设计标准,后期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参与评审,按照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
(4)从经济、技术、生产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协助完成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新能源项目可研编制。
(6)协助对接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局、自规局、省市两级电力公司),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性意见。
2.2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2.3采购内容:南皮县、盐山县、青县新能源项目规划方案编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所有规划方案报告,预计2025年3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可研报告编制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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