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乐山山体清表及游道绿化工程重新立项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912,000 | 乐山山体清表及改造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912,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名,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6)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银行开户基本信息;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