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6年光伏发电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0-FK01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部分偏远、用电负荷较小的单井和通信塔无网电依托。为解决无电力依托井站设备用电问题,实施光伏发电技术服务项目,为井口和通信塔的用电负荷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同时降低单井能耗和碳排放量。
2.2招标范围:
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前线无电力提托的井站提供离网式光伏发电技术服务,为井场提供清洁稳定的绿色电力供应。
具体用电点数量和位置以管理区实际需求为准,最大需求数量不超过33个。
现场每个用电点用电设备电压等级220V,用电负荷2KW。
提供的绿色电力需考虑一定的储能,满足现场36小时沙尘或阴雨天气时的电力供应。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
2.5标段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技术人员1人:具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低压电工证;
3.现场服务人员,至少2人,具有光伏运行维护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低压电工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人员清单、简历;②提供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于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及网址。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光伏发电运行维护业务相关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及对应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3.4 设备要求: /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3)要求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2)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查询截图,(4-7)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