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 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 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托管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5日
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 的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托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托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2025]0097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15-20250725-231
4、采购项目预算:1,8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800,000 | 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托管 | 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托管三年,具体见磋商文件 | 1 | 1,8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