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IECCZS20251022G1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饭堂服务中心供货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2028年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饭堂服务中心供货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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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为学校饭堂服务中心提供水、水果、奶制品、面包等其他学校需求的食品、饮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按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起计算。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当年配送服务符合考核办法后再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2028年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饭堂服务中心供货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情况一: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4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个表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不符合本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标人应对分包商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若分包商违反本项目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先行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商不得与中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分包。 情况二:投标人自身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2028年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饭堂服务中心供货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