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研究委托研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27-FW1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研究委托研发,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背景情况:本招标项目是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研究委托研发,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金来自集团公司科研项目《可控冲击波-射孔联作增效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本项目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4年实施的第一批“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可控冲击波-射孔联作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中任务1“可控冲击波-射孔叠加作用机制及储层致裂机理研究” 中的研究内容。通过开展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研究,厘清可控冲击波-射孔叠加作用机制及储层致裂机理,为后续可控冲击波-射孔现场试验作业参数奠定理论依据。本委托研发项目的内容与任务研究内容高度契合。
2.招标范围为: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研究委托研发,包括:(1)岩石三轴应力下冲击-压裂-渗流室内物理模拟实验;(2)可控冲击波-射孔叠加作用裂缝起裂扩展数值模型研究;(3)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主控因素分析;(4)冲击波-射孔-储层参数与裂缝形态关联图版建立。
3.服务内容: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研究。
4.服务地点:由中标人提供。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因招标人科研需求发生变化引起服务期限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服务期限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材料费、人员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7.控制价:
控制总价337.8万元(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其中各分项控制价如下表所示:
分项控制价明细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控制价(万元/不含税) |
1 |
岩石三轴应力下冲击-压裂-渗流室内物理模拟实验 |
139 |
2 |
可控冲击波-射孔叠加作用裂缝起裂扩展数值模型研究 |
71.3 |
3 |
可控冲击波-射孔裂缝起裂扩展主控因素分析 |
112.5 |
4 |
冲击波-射孔-储层参数与裂缝形态关联图版建立 |
15 |
8.报价方式:
(1)服务商做低于控制价总价的唯一报价,且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330万元、330.5万元(算数相等视为等效数值,如330.00万元等效330万元,不因小数位数原因否决)。若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或小数点后非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330.55万元,以及有多个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服务商还需要对分项控制价明细表中四项控制价分别进行唯一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分项控制价,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8万元、98.2万元、98.25万元(算数相等视为等效数值,如98.250万元等效98.25万元,不因小数位数原因否决)。若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或小数点后非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8.255万元,以及有多个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9.结算方式:项目完成验收通过,提交全套研究成果后,一次性结算。
10.项目金额:预计金额337.8万元(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含材料费、人员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11.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12.标段(标包)划分:否。
1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4.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3承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7.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条款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过至少1次体积不小于400 mm3岩样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相关或压裂参数优化相关项目。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校验截图)(投标人已完成,但还未开具发票的,则提供有效合同及甲方签字盖章的项目验收合格通过意见)等有效证明资料清晰影印件。如投标人为高校或科研单位,业绩为自身科研项目做的体积不小于400 mm3岩样裂缝起裂扩展规律相关或压裂参数优化相关项目,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项目考核通过报告清晰影印件。有效证明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主体、价款或报酬、交易内容、日期等作为评审依据的关键信息不得进行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3.6 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 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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