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HYG[GK]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基坑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4.本基坑工程为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所在地南侧毗邻具有危险性较大的二至四层年代久远的木结构及混合结构危房,采购人要求工程现场发生突变及重大危险时投标人须第一时间紧急响应,为满足发生突变及重大危险应急响应及时性的要求,对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到场最低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最低人数要求 |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 |
图纸要求监测频率 |
人员到场打卡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开挖面深度:≤H/3,间隔2天;H/3~2/3 H,间隔1天;2/3 H ~H,间隔0.5天。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监测频率应为1次/天。 |
需常驻现场打卡 |
技术负责人 |
1 |
根据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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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专业负责人 |
1 |
需常驻现场打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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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专业负责人 |
1 |
需常驻现场打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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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3 |
根据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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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述为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 2.投标人中标后,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增派团队人员,有权要求投标人的团队人员按需驻场,并按要求至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按时完成打卡核验。 3. 考虑到基坑全过程的监测质量和安全,对项目组成员中的项目负责人、岩土专业负责人、测量专业负责人在监测实施过程中要求常驻现场(或遇到紧急情况时30分钟内能到达项目部),且一经中标不得更换。若中标后中标人无法满足补充通知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每人2万元的违约金。 |
15.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向采购单位提供所登记信息的材料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以上补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