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XS-2025-FW-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加油站运营分析平台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零售市场动态感知能力,以客户为中心,针对制约客户开发维系等方面的问题,提升客户开发和服务水平,在以往优秀实践的基础上,拟采购加油站行业相关外部数据为基础的数据洞察分析平台,满足投资计划部门进一步提升投资回报水平,以及市场营销部门市场研判、营销策略制定、效果量化评估等方面需求。
2.2招标范围:加油站数据分析需包含多维度的指标洞察,包含且不限定于商圈基本信息、站前车流量、市占率、进站率、平均通过时长、客户忠诚度、流失客户去向、潜在客户来源、客群基本特征画像、客群加油频次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最高限价:192万元(含6%税)。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数据分析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资不抵债情况,提供近2023年或者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需配置2名运维人员,提供在线产品咨询服务并且解决使用问题。注:需提供承诺书及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③承诺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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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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