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5-XM0308
项目名称: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办案)中心二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3.6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技术规格要求
交付要求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元)
1
1-1
火调会议系统
台
1
104000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否
647700
1-2
火调移动投影会议系统
套
1
42900
否
1-3
火灾视频研判分析系统
套
1
70000
否
1-4
视频分析系统
台
1
240000
否
1-5
短路熔痕智能识别装置
套
1
36000
否
1-6
火灾视频分析研判主机
套
6
154800
否
2
2-1
火调数据恢复系统
套
1
210000
否
690000
2-2
火调电子数据分析控制台
套
1
480000
否
3
3-1
火调个人防护装备
项
1
75000
否
398500
3-2
模拟火灾实验器材
批
1
81000
否
3-3
便携式显微镜
台
1
7000
否
3-4
金相观察实验器材
套
1
30000
否
3-5
火场模拟试验高速摄像机
台
1
30000
否
3-6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柜
台
1
20000
否
3-7
火灾视频证据存储阵列
台
1
20000
否
3-8
温度感应设备
台
1
50000
否
3-9
电气火灾多发原因和防控实验装置
套
1
80000
否
3-10
火灾调查现场拍摄器材
个
1
5500
否
项目类别(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货物类】
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采购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明细
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明细
描述
1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2:
序号
明细
描述
1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3:
序号
明细
描述
1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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