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2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污水站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评分细则更正如下:
变更前:
1、人员配置(12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职称的得5分,本项目满分5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每有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有限空间作业)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需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价(10分):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变更后:
1、人员配置(9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类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需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需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价(13分):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二)第五章 磋商办法5.3.6.最后报价相关描述更正如下:
变更前:
采购包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只有3家的,推荐3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变更后:
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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