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XW[GK]2025011
项目名称: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舞美基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4,54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舞美基地租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04,54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04,54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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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 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舞美基地租赁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304,54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舞美基地租赁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