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Z-G2025-0007 项目名称:血液HBsAg、抗HCV、HIV、抗TP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采购包1:23.000000万元;采购包2:3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共分两个分包(分包一最高限价为23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37万元)。 采购需求: 宿迁市中心血站采购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用于血佛的试剂;本项目共分两分包(分包一为初检1600盒(HBsAg、抗HCV、HIV、抗TP各400盒),;分包二为复检1600盒(HBsAg、抗HCV、HIV、抗TP各400盒))初检、复检为不同厂家生产的试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各投标人可以参与两个分包的投标,并同时在两个分包上中标(开标顺序:分包一、分包二;评标和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提供货物,每批次供货量经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包一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分包二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除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分包二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除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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