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G2025-0061 项目名称:淮安市税务局2025年市区食堂(含开发区税务局、清江浦区税务局)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2.000000万元(采购包1:122.000000万元;采购包2:255.000000万元;采购包3:1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2万元(分三个包;其中采购包1:122万元;采购包2:255万元;采购包3:195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税务局2025年市区食堂(含开发区税务局、清江浦区税务局)食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采购包3 1.本采购包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