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绞车闸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50730732、SXMTZB2503H-115(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绞车闸控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50730732、SXMTZB2503H-115(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安全),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绞车闸控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绞车闸控系统。
标段(包)内容: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
2.3 交货地点: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绞车闸控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绞车闸控系统”制造商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代理商投标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代理商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品牌)须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绞车闸控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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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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