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333
项目编号: NCZ/HRBD250771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同心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8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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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河西镇 | 农业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0000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 200000.00 | / |
二标段:丁塘镇 | 农业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0000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 200000.00 | / |
三标段:王团镇 | 农业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0000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 200000.00 | / |
四标段:豫海镇、石狮管委会、兴隆乡 | 农业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1000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 | 220000.00 | / |
数量合计: | 41000 | 预算合计: | 8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交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