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华中区域(湖南、湖北)瓷砖框架协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ZTJGJTHBFGS-WZKJXY-2025-006
1.框架协议采购条件
本框架协议采购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湖南、湖北)所承建的所有需要使用瓷砖的项目,有效期壹年,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布后,该区域所属项目部依据框架协议结果进行“二次交易”,形成定标报告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
2.采购依据
2.1采购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采购的范围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湖南、湖北)所有项目所需的瓷砖,具体采购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公告附表。附表中的数量为框架协议预计总计划,入围单位需与采购项目实际需求数量单独签订买卖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1.1注册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壹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框架协议采购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品牌生产商品牌代理或销售授权书,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生产商的有效证照资料。产品质量应满足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4.1条及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1.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包含本次同类标的供货的合同(不限份数),时间以司的签订日期为准,优先提供与央国企合作的业绩。
4.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均可。
4.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近三年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各种形式披露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交易在有效期内的;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有权在开、评标后组织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能力、业绩、产品质量等资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根据考察报告予以否决投标人。
5.框架协议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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