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G2025-0022 项目名称:镇江市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定级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采购包1:36.000000万元;采购包2:3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0元/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促进企业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制度。根据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镇江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镇应急规〔2022〕1号”)、“关于印发《镇江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 镇应急发〔2022〕58号)”的通知的要求,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将开展2025-2026年度镇江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归属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