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重点试点单位指导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40225020001000001 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重点试点单位指导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需求 | 3.服务能力 3.1 供应商具有ISO56005国家标准分级评价经验,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具有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管理线能力[供应商在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https://grading.imspp.org.cn/m)公示的评价机构中,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https://grading.imspp.org.cn/m)所在评价机构截图为准]; 3.3 供应商具备知识产权培训能力,能够帮助企业提升整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具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辅导能力,能够帮助企业提升整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服务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提供以下相应材料,视为符合相关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ISO56005国家标准分级评价经验,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具有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管理线能力[供应商在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https://grading.imspp.org.cn/m)公示的评价机构中,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https://grading.imspp.org.cn/m)所在评价机构截图为准]; 3.3 供应商具备知识产权培训能力,能够帮助企业提升整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具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升辅导能力,能够帮助企业提升整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2 | 评分标准 | 【客观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 【客观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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